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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乐街道人大工委调研社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
更新时间:2017-04-07    来源:   作者: 同乐街道人大工委办公室 王兵强    

     3月27日,同乐街道人大工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该街道所属7个社区90余个居民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调研。
同乐街道处在县城新城区,随着城市发展,纯住宅生活小区逐渐增多,该街道辖区内共有建成居民生活小区90余个,在建小区10余个。该街道50%以上居民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部分小区为完全开放小区,业主自行聘请物业管理,管理难度大。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小区物业管理的不完善与居民生活的矛盾已逐渐显露出来,造成物业管理与小区居民矛盾凸显,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通过听、看、问的方式,代表们与社区居委会、监委会工作人员一道,深入各居民生活小区访居民、问物管公司,详细了解当前物业管理存在问题及难点,“把脉问诊”各社区物管的“症结”。针对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代表们提出了加强引导、加强监督、加强管理、加强宣传四个方面的建议。
    建议街道办事处或城市社区居委会牵头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或物业管理协会,正确引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选举业主委员会,使业主的合法权利得到保护。建议由街道社区引导居民小区选举业务委员会,确定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同时建议社区定期走访,充分了解小区居民热点、难点问题,多方沟通协调,解决小区重大的现实问题。并制定一系列措施,促进了小区居民物业管理的问题得于有效解决,消除社区的不稳定因素,有效的维护社会的稳定。
    建议相关职能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建议街道社区居委会积极协调配合,加强物业管理相关物业项目和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签订合同,为有效解决矛盾纠纷确定法律依据。
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物业管理公司的秩序管理,全面杜绝无证无照的非正规物业管理公司接管小区。同时建议物管公司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不断追求服务的精细度。
建议住建房屋主管理部门及街道社区居委会加大相关法律宣传,加强对《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居民知法守法懂法意识,从而引导居民正确保护自己的权利。通过正确的方法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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