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更新时间:2015-06-02    来源:陆良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 办公室    点击:

  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陆良县人大常委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
中。
  一、部门概况
  陆良县人大常委会现有在职在编职工35人,离退休人员23名,下设6委2室。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总额为336.8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36.8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35.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03.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5.9万元,医疗卫生6.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县人大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支出。主要包括: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费、人大常委会会议费、代表活动经费、“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建设、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视察活动、人大常委会机关基础设施建设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86万元,用于县人大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建设、组织开展各级人大代表视察活动、人大常委会机关基础设施建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9万元,主要用于县人大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6.20万元,主要用于县人大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0.86万元,用于县人大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年初预算安排,陆良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76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度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因公出国(境)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度陆良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35万元,其中:购置费0.00万元,运行费35万元,主要用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现使用的公务用车的修理费、燃油费、保险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5年度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安排公务接待费41万元,主要用于上下级人大系统工作联系,公务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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