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骆德刚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晓竹、程星鈜、高海荣、朱国生及27名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胡燕同志,县人民法院院长陆国生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爱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人社局局长,县政法委副书记、防邪办主任,县委编办主任,县财政局局长,县纪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副主任,各乡镇(街道)人大办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胡燕作的《关于梁红伟等八位同志任职议案的说明》,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星鈜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陆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卢勇同志辞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议案的说明》;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马赶乔通报了陆良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
会议表决通过了《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卢勇同志辞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决定任命梁红伟、卢勇、张志成3位同志为陆良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平良、季晓川、何春孝、何建强、罗正华5位同志为陆良县监察委员会委员;接受卢勇同志辞去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骆德刚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梁红伟代表全体新任命人员作了任职发言,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骆德刚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本次会议依法任命了陆良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标志着我县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迈出了坚实的关键的一步。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要紧密团结在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胡燕同志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第十二届四次全会的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忘誓言、牢记责任,不忘嘱托、牢记人民,以担当实干的工作作风,加快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促进深度融合、顺畅衔接、高效运行上再下功夫,不断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和工作方式,强化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依法履行好监督、调查、处置各项职能,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县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听取县监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监察委员会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高乔丽、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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