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任职发言
更新时间:2017-09-18    来源:   作者:   

 
    6月9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李华贵、张瑞华、张春、孙云波、杨树祥、李建文、刘德全、钱云波、闵玮、俞平美、闻冲娥、陈玲慧、汪丽、钱贵建、李连生、李谷然、赏桥有、孙荣定、高志外、黄世东、左新文、念定生、何万红、李红林、他开华、王国华、刘勇德、姜林、伏永喜、郑礼金、赵勇强、张红良、谭多兵、母仓虎、保路春、张陆云、方忠桥、何林岗、赵文忠、孙乔昆、闻忠良、高茂生、李佳顺、陈丽华、冯小自、牛树祥、陈顺云、李辉、袁小卫、胡华萍、平学良、周学明、焦富华、左朝奎、杨淞、计文倩、王俊伟、张发贵、王国学、马俊山、俞伟琦、张绍桥、刘正昊、韩娟、徐旭晨、陈浩敏、刘栩洁、胡彦楠、陈艳娜、赏糖荣70位同志为陆良县人民陪审员。现将70位人民陪审员的任职发言予以公布,以接受监督。
 
李华贵: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坚持学习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首要任务,主动向老领导、老前辈及同志们学习。刻苦钻研司法理论,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运用,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整体素质。二、尽职履责,兢兢业业履行岗位职责。我将十分珍惜组织上给予的这次机会,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当好法官的参谋和助手,自觉维护法官的权威,做到维护不自负、主动不盲动、到位不越位。三、勤政廉洁,树立人民陪审员的好形象。我们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忠于人民、心存正义、信守廉洁、敬法慎独,自觉维护司法形象,确保司法公正。
 
张瑞华:承蒙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十分荣幸的被任命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人大代表的监督,肩负起这项光荣而神圣的使命,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优势,了解民情、代表民意,想民、帮民、为民,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孙云波:感谢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任命我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会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结合审判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司法监督;通过参与庭审,参与合议,参与审判,在法院与社会各界之间,法官与公民之间架起一座共创和谐的“连心桥”;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参与审判活动之间的关系,使陪审与单位工会工作相得益彰,服务弱势群体,提升维权工作水平。
 
杨树祥:很荣幸被任命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将十分珍惜组织上给予的这次机会,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首要任务,锲而不舍,探求新知,掌握本领,永不停步。以别人的成就作为自己的开始,以别人的经验作为创新的基础。刻苦钻研司法理论,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运用,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尽快使自己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担当起人民赋予的重任。
 
李建文:感谢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任命我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人大代表的监督,肩负起这项光荣而神圣的使命,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结合审判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以强烈的公民意识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认认真真地对待参加审理的每一起案件,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乐此不疲,如果人民陪审员没有年龄上限封顶,我愿意终身兼任人民陪审员。
 
刘德全:承蒙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很荣幸的被任命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忠于人民,心存正义、信守廉洁、敬法慎独,自觉维护司法形象,确保司法公正。为党和人民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在行为上我们要经得住考验,在工作上我们要严格要求,在生活上我们要以身作则,任劳任怨,树立廉洁奉公的陪审员形象,使组织和领导放心,使人民满意。
 
钱云波:感谢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任命我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承诺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强化为民勤政意识,对参与陪审的工作,会积极投入,讲团结、顾大局,找准坐标,当好法官的参谋和助手,自觉维护法官的权威,做到维护不自负、主动不盲动、到位不越位。与人坦诚相待、团结协作、尽心尽力做好本份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组织的信任和领导的支持厚望。
 
张春任:很荣幸被任命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将十分珍惜组织上给予的这次机会,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首要任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首要任务,锲而不舍,探求新知,掌握本领,永不停步。主动向老领导、老前辈及同志们学习。刻苦钻研司法理论,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运用,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尽快使自己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担当起人民赋予的重任。
 
闵玮:很荣幸被任命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郑重承诺: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人大代表的监督,肩负起这项光荣而神圣的使命,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将在“干中学、学中干”,努力补给法律知识,了解审判,不断增强正确判断案件事实和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提高司法素养和陪审质量,锲而不舍,孜孜以求,“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俞平美:感谢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任命我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会发自心底地热爱陪审工作,实现年少时的理想职业憧憬,以强烈的公民意识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认认真真地对待参加审理的每一起案件,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乐此不疲。
 
闻冲娥:承蒙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很荣幸的被任命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承诺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人大代表的监督,肩负起这项光荣而神圣的使命,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首要任务,锲而不舍、探求新知,学习司法理论,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运用,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尽快使自己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陈玲慧 :很荣幸被任命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郑重承诺:精诚团结,当好配角,找准坐标,当好法官的参谋和助手,自觉维护法官的权威,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强化为民勤政意识,对参与的陪审工作,会积极投入,为人民用好审判权。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参与审判活动之间的关系,使陪审与妇联维权工作相得益彰,努力推动男女平等,服务弱势群体,提升维权工作水平。
 
汪丽:承蒙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很荣幸的被任命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承诺认真、严肃地履行岗位职责,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严守职业纪律和职业操守,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审判工作公正、高效、文明、廉洁。利用入门学习和经常性学习,做到业务学习与廉政学习相结合,树立“廉洁陪审”理念,做到清正廉洁,保守秘密,恪守职业道德,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公正、廉洁、高效地审理好每件陪审案件。
 
钱贵建 :感谢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任命我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愿意担任这一没有穿着法袍的“法官”,并希望借此机会,参与法庭审理并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能够为需要法律援助的当事人解决困惑,让他们能够知道用法律解决问题、维护权。积极配合法官搞好审判工作。认认真真地对待参加审理的每一起案件。
 
李连生:我承诺认真遵循人民法院各项廉政纪律,不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不参加与案件有关且有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决不收受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等关系人的财物,决不徇私枉法”、“不打听其他案件的案情”、“保守审判机密”等,积极配合法官搞好审判工作。
 
李谷然:感谢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任命我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将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做到清正廉洁,保守秘密,恪守职业道德,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赏桥有:我承诺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强化为民勤政意识,当好配角,找准坐标,当好法官的参谋和助手,自觉维护法官的权威,对参与的陪审工作,会积极投入,为人民用好审判权。
 
孙荣定:我承诺履行好陪审这一审判职能,做一名工作称职、群众信任的人民陪审员。
高志外:我承诺认真、严肃地履行岗位职责,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严守职业纪律和职业操守,尽职尽责、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服务大局;落实责任自觉接受监督。
 
黄世东: 感谢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任命我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整体素质。提高自身素质,重树工作形象,严守工作纪律,按时参与陪审,当好法官的参谋和助手。
 
左新文:感谢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任命我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承诺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人大代表的监督,肩负起这项光荣而神圣的使命,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当好法官的参谋和助手,将在“干中学、学中干”,努力补给法律知识,了解审判,不断增强正确判断案件事实和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提高司法素养和陪审质量。
 
念定生:很荣幸被任命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承诺自觉接受监督,肩负起这项光荣而神圣的使命,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学习司法理论,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运用,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尽快使自己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何万红:我承诺学习司法理论,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运用,履行好陪审职能,做一名工作称职、群众信任的人民陪审员。
 
李红林:感谢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任命我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承诺严格执法,勤政廉洁,树立良好形象。我们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维护司法形象,确保司法公正。在行为上经得住考验,在工作上严格要求,在生活上我们要以身作则,任劳任怨,树立廉洁奉公的陪审员形象,使组织和领导放心,使人民满意。
 
他开华:我承诺遵守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与陪审工作,履行好陪审职能,做一名工作称职、群众信任的人民陪审员。
 
王国华:我承诺学习司法理论,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运用,履行好陪审职能,做一名工作称职、群众信任的人民陪审员。
 
刘勇德:感谢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任命我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承诺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法院规定,按照要求准时参与陪审案件,当好法官助手,协助法官办好每一件陪审案件。
 
姜林:很荣幸被任命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当好法官助手,尽职尽责履行陪审员职责。
 
伏永喜:我承诺认真、严肃地履行岗位职责,树立为民意识,用好手中的权力。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强化为民勤政意识,对参与的陪审工作,会积极投入,为人民用好审判权。
 
郑礼金:感谢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任命我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承诺当好法官的参谋和助手,自觉维护法官的权威,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强化为民勤政意识,履行好陪审职能,做一名工作称职、群众信任的人民陪审员。
 
赵勇强:感谢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任命我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将珍惜组织上给予的这次机会,刻苦钻研司法理论,掌握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尽快使自己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担当起陪审工作这一重任。
 
张红良:我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忠于人民,心存正义、信守廉洁、自觉维护司法形象,确保司法公正。在行为上我们要经得住考验,在工作上我们要严格要求,在生活上我们要以身作则,任劳任怨,树立廉洁奉公的陪审员形象,使组织和领导放心。
 
谭多兵:很荣幸被任命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当好法官助手,尽职尽责履行陪审员职责。
 
母仓虎:感谢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任命我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承诺认真、严肃地履行岗位职责,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严守职业纪律和职业操守,自觉接受监督,保守秘密,恪守职业道德,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公正、廉洁、高效地审理好每件陪审案件。
 
保路春:我承诺严守职业纪律和职业操守,自觉接受监督,以强烈的公民意识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认认真真地对待参加审理的每一起案件,兢兢业业,履行好陪审员工作职责。
 
张陆云:我承诺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县法院各项规定,按照要求准时参与陪审案件,当好法官助手,协助法官办好每一件陪审案件。
 
方忠桥:我承诺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当好法官的参谋和助手,将在“干中学、学中干”,努力补给法律知识,了解审判,提高司法素养和陪审质量,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何林岗:感谢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任命我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承诺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法院规定,按照要求准时参与陪审案件,当好法官助手,协助法官办好每一件陪审案件。
 
赵文忠:我承诺我将忠于事实和法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按时参与陪审,公平公正地行使陪审员权利,当好法官助手,尽职尽责履行陪审员职责。
 
孙乔昆: 我来自普通群众,我承诺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我依靠多年来农村工作的经验和群众基础,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拉近法官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努力寻求法与情的结合点。当好法官助手,履行好陪审员职责。
 
闻忠良:很荣幸被任命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当好法官助手,尽职尽责履行陪审员职责。
 
高茂生:我承诺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法院规定,按照要求准时参与陪审案件,当好法官助手,协助法官办好每一件陪审案件。
 
李佳顺:感谢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任命我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承诺遵守法律法规,保证按时参加庭审,认真遵循人民法院各项廉政纪律,当好法官助手,认认真真地对待参加审理的每一起案件,履行好陪审员工作职责。
 
陈丽华:承蒙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很荣幸的被任命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承诺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人大代表的监督,肩负起这项光荣而神圣的使命,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干中学、学中干”,努力补给法律知识,了解审判,提高司法素养和陪审质量,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冯小自:我承诺认真、严肃地履行岗位职责,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严守职业纪律和职业操守,自觉接受监督,保守秘密,恪守职业道德,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公正、廉洁、高效地审理好每件陪审案件。
 
牛树祥:我承诺学习法律知识,尽快了解熟悉陪审员工作,履行好陪审职能,做一名工作称职、群众信任的人民陪审员。
 
陈顺云:感谢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任命我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承诺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县法院各项规定,按照要求准时参与陪审案件,当好法官助手,协助法官办好每一件陪审案件。
 
李辉:承蒙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很荣幸的被连续任命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承诺像以往一样,法院排期通知由我参加的合议庭案件,保证按时参加庭审。加强学习,更新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尽职尽责履行陪审员职责,争取做一名优秀的人民陪审员。
 
袁小卫:感谢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任命我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承诺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人大代表的监督,肩负起这项光荣而神圣的使命,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学习司法理论,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运用,尽快使自己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胡华萍:感谢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任命我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将十分珍惜组织上给予的这次机会,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当好法官的参谋和助手,恪守职业道德,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公正、廉洁、高效地审理好每件陪审案件。
 
平学良:很荣幸被任命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承诺履行好陪审职能,做一名工作称职、群众信任的人民陪审员。
 
周学明:我承诺认真、严肃地履行岗位职责,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严守职业纪律和职业操守,尽职尽责、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服务大局;落实责任自觉接受监督。
 
焦富华:感谢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任命我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来自普通群众,我承诺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我依靠多年来农村工作的经验和群众基础,拉近法官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努力寻求法与情的结合点,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及时将群众诉求等情况反馈给法院。
 
左超奎:我承诺严守职业纪律和职业操守,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对法律知识的纵深学习,不断提高、完善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更好地为法治工作出一份力。

    杨淞:感谢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任命我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承诺以强烈的公民意识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认认真真地对待参加审理的每一起案件,学习司法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运用,完善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技能,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计文倩:感谢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任命我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忠于人民,心存正义、信守廉洁、敬法慎独,自觉维护司法形象,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及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不断增强自己对法律知识的运用和对案件事实的判断。履行好陪审员职责。
 
王俊伟:感谢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任命我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承诺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人大代表的监督,肩负起这项光荣而神圣的使命,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当好法官的参谋和助手,将在“干中学、学中干”,努力补给法律知识,了解审判,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帮助居民群众尽快了解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法律意识。积极向社区居民提供各项法律服务,包括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疑问、进行纠纷调解。
 
张发贵:很荣幸被连任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一直执着于这项工作,因为我觉得每一次陪审都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实践,所以倍加珍惜。我承诺像以往一样,法院排期通知由我参加的合议庭案件,保证按时参加庭审,并且能够事先研究案情,分析原因,了解事实背景,对应相关法律条文,为庭审合议做准备更好的履行陪审员职责。
 
王国学:感谢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任命我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刚从法院退休一年多,我承诺我将一个样优秀法官的标准要求自己,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强化为民勤政意识,当好配角,找准坐标,当好法官的参谋和助手,自觉维护法官的权威,忠于人民,心存正义、信守廉洁、自觉维护司法形象,确保司法公正。
 
马俊山:感谢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很荣幸的被连任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承诺像以往一样,法院排期通知由我参加的合议庭案件,保证按时参加庭审,认真遵循人民法院各项廉政纪律,当好法官助手,认认真真地对待参加审理的每一起案件,履行好陪审员工作职责。
 
俞伟琦:很荣幸被连任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像以往一样,法院排期通知由我参加的合议庭案件,保证按时参加庭审,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严守职业纪律和职业操守,保守秘密,恪守职业道德,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公正、廉洁、高效地审理好每件陪审案件。
 
张绍桥:感谢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很荣幸被连任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承诺我会一如既往的按时参与陪审,加强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当好法官助手,尽职尽责履行陪审员职责,争取做一名优秀的人民陪审员。
 
刘正昊:感谢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任命我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承诺自觉接受监督,肩负起这项光荣而神圣的使命,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整体素质。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做到清正廉洁,保守秘密,恪守职业道德,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韩娟:我承诺将以此次任命为起点,认真履职,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人大代表的监督,充分发挥兼具人民陪审员、社会成员、书记员等多重身份的优势,了解时事,代表民意,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处理案件中的桥梁作用,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对待所参与的每一起案件,秉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客观对待每参与的案件,努力工作,积极向法官及其他陪审员学习先进的工作技巧,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严于律己。严格遵守人民陪审员职业道德规范,树立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
 
徐旭晨:很荣幸被任命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承诺加强业务学习,向法官学习审判技巧,领悟他们的审判艺术,多学多思考,勤总结,当好法官助手,为法官减少一些工作量,热情接待当事人,加强责任、保密、独立和团结的意识。自觉维护法官的权威,与人坦诚相待、团结协作、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组织的信任和领导的支持厚望。做一名优秀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陈浩敏:做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是我期待已久的心愿,感谢人大常委会对我的任命,在这里我作出郑重的承诺:自觉接受监督,肩负起这项光荣而神圣的使命,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以强烈的公民意识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认认真真地对待参加审理的每一起案件,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不断增强正确判断案件事实和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提高司法素养和陪审质量。
 
刘栩洁:感谢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任命我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承诺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认真及时审阅所陪审的案件材料,积极参与案件调查、审理和调解、评议和表决,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亲近群众的优势,息诉止纷。
 
胡彦楠:做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我承诺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及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不断增强自己对法律知识的运用和对案件事实的判断。在认真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参与审判合议,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实际工作能力,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人民陪审员的一切职责。
 
陈艳娜:感谢陆良县人大常委会通过我的任命成为一名陪审员,做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是我期待已久的心愿,我郑重承诺做到如下:我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秉公办案,不徇私枉法。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严格保守审判秘密,不向当事人和有利害关系人泄露案情、通风报信。不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或参与其组织的活动等。遵守《法官法》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及陆良县人民法院各项审判工作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的相关规定。服从法院审判工作安排,准时参加审判活动,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赏糖荣:感谢县人大及县法院的信任,任命我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承诺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人大代表的监督,肩负起这项光荣而神圣的使命,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及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不断增强自己对法律知识的运用和对案件事实的判断,完善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技能,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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