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视察
更新时间:2017-09-15    来源:   作者: 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陈元生 县法院 刘兴华    

    
   
   
 
     9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对县人民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视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骆德刚、副主任高海荣参加视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爱、有关乡镇、县直单位领导陪同视察。
  视察组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骆德刚带领,上午深入到五峰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现场查看了“黑泉”森林植被保护现场,先后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召夸镇开展公益诉讼和森林保护工作情况的详细汇报。下午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爱的工作汇报。与会代表对我县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果给予充分肯定,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视察,更加全面地了解了公益诉讼的内涵及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能,今后将全力支持检察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并结合视察主题和自身工作实际提出了意见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骆德刚作了总结讲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爱作了表态性发言。
 骆德刚对陆良县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陆良作为全省公益诉讼13个试点县(市)区之一,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勇于创新,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取得显著成效,社会满意度逐年提高。他同时表示,此次视察活动是检验公益诉讼成果,也是深化和拓展人大代表对公益诉讼的认识,更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全县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引导社会各界、广大民众关心关注公益诉讼工作。今后,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支持检察机关的工作,做好服务、抓好监督,希望县人民检察院总结先进经验,依法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公益诉讼工作推广贡献“陆良经验”。
     骆德刚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把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当作硬任务,特别要以民诉法、行诉法修改为契机,强化责任、凝心聚力,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格依法和依照授权开展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县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一要强化宣传培训,形成支持公益诉讼的广泛共识。县人民检察院要与宣传部门主动对接,围绕“为什么做,怎么做,做出什么效果”,采取法律释疑、以案说法等形式,从政策、法律、社会层面等多个角度,对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广泛宣传和轮训,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关注、人人支持公益诉讼的良好社会氛围。二要深化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对于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提供“硬办法”,促进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要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促进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使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共同推进、成果共享。三要完善工作机制施,深挖案源线索。要加强案源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各基层单位的一线工作优势,认真研究建立“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案件线索具体办法,建立完善与县乡村信息员预警机制和与土地、环保等行政执法机关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积极构建检察机关业务部门之间更加规范高效的线索移送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我县公益诉讼工作常态化开展,并取得新的成效。全县行政执法单位要切实增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大力加强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法律理念;要严格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要积极强化行政监督,进一步严格落实行政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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