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陆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骆德刚率县委第一督察组对各乡镇(街道)、管理区及成员单位2017年度河长制推进工作进行督察。
督查组重点围绕工作方案、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监督检查等要求,到中枢街道、三岔河镇、小百户镇、芳华镇等地实地查看了河湖治理情况,每个乡镇随机抽查2名村级河长履职情况,并查阅了河长制工作目标落实相关文件、资料,听取了各乡镇河长制工作汇报。
督查组充分肯定了2017年度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认为各乡镇各部门领导重视,积极主动,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整治成效明显。
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骆德刚要求,河道综合治理事关生态环境改善和群众生活质量提升。要按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工作目标,通过压实责任,协调联动、群众参与、重点突出,增加投入进一步做实做细河长制工作。
(陆良县电视台 刘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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