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主任徐灿昆所作的关于接受钱宝平辞去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和“一府一委两院”提请的相关人事事项的情况汇报,决定将相关议案及说明提交第十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听取并讨论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吴炳峰所作的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建议召开时间及议程的汇报,决定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陆良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审议稿)》,审议《陆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确认许可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钱宝平采取强制措施的议案》,审议《陆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钱宝平辞职请求的议案》,审议相关人事事项;讨论研究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事项和机关事务。
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和办公室副主任、科教文卫委副主任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