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6月3日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鸿翔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云忠、太树国、马惠莲等领导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剑航、李红能,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建有、副调研员卢水清、贺建民,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兴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跃东等领导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县政府部分工作部门、县工青妇、县残联、部分乡镇人大的负责同志及两名人大代表也列席了会议,两名公民代表应邀旁听会议。
根据通过的议程,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惠莲所作的关于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民政局局长念彩文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陆良县民政工作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伏振坤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陆良县民政工作的调查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红能受县长陈锐委托所作的《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陆良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服务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及议案说明;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伏振坤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确认许可对一名县十五届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议案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确认许可对一名县十五届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