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1月28日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德文和副主任程星鈜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宏、张云焕及委员共24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红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跃东,县政府办、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不是常委会委员的主任、副主任、县政府办、财政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国税局、地税局、发改局、工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同乐街道、龙海乡等相关部门单位的领导及2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2名公民旁听了会议。
根据通过的议程,会议先后听取并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陈健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县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马萍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县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伏振坤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补选陆良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补选陆良县出席曲靖市第四届人代会代表的议案说明;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宏所作的关于评议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县2014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陆良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关于补选陆良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关于补选陆良县出席曲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会议补选了陆良县出席曲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