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拟定于八月下旬召开,建议会议的议题为: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环保工作的报告;
三、其他事项。
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做好会前调研工作,为开好会议作准备;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做好相关报告的准备,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3年8月20日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