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7日陆良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兴荣的提请:
决定任命:
李正雄 为陆良县人民法院三岔河中心法庭庭长
孙建刚 为陆良县人民法院马街中心法庭副庭长
廖有生 为陆良县人民法院审判员、三岔河中心法庭副庭长
沈小东 为陆良县人民法院马街中心法庭副庭长
马从洋 为陆良县人民法院板桥中心法庭副庭长
秦 文 为陆良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雷宣波 为陆良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
孙建刚 陆良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职务
钱桥生 陆良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