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陆良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 通知
更新时间:2011-10-25    来源:陆良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 办公室    点击:

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10月14日召开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建议本次会议的议程为
  1、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及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人事事项。
  二、参会人员
  1、出席: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请所在单位负责通知)
  2、列席:县人大常委会县级领导干部,县人民政府领导,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主任、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交通局、住建局、水务局、教育局、农业局等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主要负责人,板桥镇人大主席陈贵和、活水乡李政、龙海乡张谷明、芳华镇俞强华,县人大代表2名,旁听会议公民2名。
  3、请县文体广电局及曲靖日报陆良记者站派记者参加会议,并对会议进行报道。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于2011年10月14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县人大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准时召开,会期一天。
  四 、注意事项
  1、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2、请参会人员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不得顶替开会,确属特殊原因不能参会者,必须向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书面请假,请假获准后告知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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