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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对《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 执法检查
更新时间:2014-04-08    来源:陆良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 农工委    点击:

  为进一步提高动物疫病的防检工作,保障动物食品安全和人身健康,3月31日至4月3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宏、陈晓竹带领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代表,在畜牧兽医局相关同志的陪同下,对我县《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前往县农业局(畜牧局)、中枢街道办事处、板桥镇、三岔河镇、马街镇、召夸镇、大莫古镇、小百户镇、芳华镇、龙海乡、活水乡九个乡镇一个街道办事处检查,到了中枢街道飞机场张炳全养羊场、板桥镇陆康种养殖场万头猪场基地、三岔河镇万清李国飞蛋鸡场、芳华镇坂田哇村养鸡场、马街庄上保国良养猪场、马街镇定点屠宰场、大莫古镇太平哨雪兰公司奶牛场、马街镇庄上保国良养猪场。听取了县农业局(畜牧局)专题汇报,实地察看了《动物防疫法》学习宣传执行情况,动物检疫基础设施建设、动物防疫制度建设和执法体系建设情况,动物疫病的防治、防控和扑灭情况,动物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储备以及经费保证等情况,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情况,对违反法律的责任追究及事故处理等情况。检查结束后召开了座谈会,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同志汇报了《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情况。召开了由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乡(镇)政府、畜牧兽医站、养猪、养牛、养羊、养鸡大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相关部门领导和企业业主和部分人大代表、养殖户参加的座谈交流会,与会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代表对《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情况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宏、陈晓竹对我县《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建议意见。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全县上下密切配合,全体畜牧兽医工作者艰苦努力,保证了动物防疫工作的有效开展。在下步的工作中,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把动物防疫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中;要研究一套更科学的管理办法,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全面提高动物防疫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要完善相关政策、程序,规范政府、技术部门和养殖经营户的职责,确保动物防疫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在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上加大投入,改善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执法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尽快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动物防疫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协调,积极为我县畜牧业健康、有序发展搭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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