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更大力度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把确保质量安全作为农业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环节,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为确保“舌尖上的安全”,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
2015年6月26——28日,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两个执法检查组,深入到种植养殖基地、乡镇,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和座谈交流等形式,详细了解我县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检查中,执法检查组认为,我县能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到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一高度,认真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落实;能通过建立健全监管体系、推进标准化生产、开展专项整治等多种举措,逐步构建由政府监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参与、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检查组要求,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快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要加大投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建设;要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落实整治措施,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农业投入品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切实推动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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