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陆良县人民政府申请曲靖市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资金议案的决议
更新时间:2017-05-04    来源:   作者:   

(2017年4月27 日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陆良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对陆良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申请曲靖市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决定批准《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申请曲靖市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资金的议案》,同意向曲靖市人民政府申请旅游产业发展基金52158万元,专项用于陆良彩色沙林休闲度假深度开发,并将曲靖市旅游产业发展基金所需资金逐年纳入未来年度县级财政预算。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基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并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基金使用、偿付和项目建设情况要按年度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上一篇: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5年度县级财政决算的决 议
下一篇:最后一页

分享到: 收藏

滇公网安备 530302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