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4日陆良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陆良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何跃东代理检察长所作的《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县人民检察院2010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1年工作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县人民检察院要在中共陆良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履行职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