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4日陆良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陆良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刘兴荣院长所作的《陆良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县人民法院2010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1年的工作思路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县人民法院要在中共陆良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