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5月22日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德文和副主任陈晓竹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宏、程星鈜、张云焕及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红琴,县人民法院院长孟鑫、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跃东,县政府办、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不是常委会委员的主任、副主任、县政府办、县工商局、公安局、住建局、地税局、工信局、安监局、旅游局、国土局、规划局、文体广电局、林业局、水务局、人口计生局、华侨管理区、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板桥镇、三岔河镇、龙海乡等相关部门单位的领导,各乡(镇、街道)人大(人大工委)办主任及2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2名公民旁听了会议。
根据通过的议程,会议先后听取并审议了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红琴所作的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程星鈜所作的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县旅游局局长罗苑梅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县旅游工作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王宝才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县旅游工作的调查报告,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局长栾晓生所作的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工作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宏所作的《关于徐灿昆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的说明及议案,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红琴所作的《关于皇甫运红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的说明及议案,县人民法院院长孟鑫所作的《关于黄敏等七位同志任免职的议案》的说明及议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跃东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命陶纯等同志为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议案》的说明及议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任免了2名人大常委会工委主任、副主任,任免了2名局长,任免了7名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任命了4名检察院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