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更新时间:2017-08-01    来源:   作者: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苏轼健    

7月31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骆德刚,副主任陈晓竹、程星鈜、高海荣、朱国生及21名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朱斌红,县人民法院院长陆国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爱,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主任、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召夸镇等部门单位的领导及各乡镇(街道)人大(人大工委)办主任参加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骆德刚主持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查了县财政局局长念彩文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陆良县2016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及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李双才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陆良县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陈林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陆良县2016年度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发改局局长宋路雄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陆良县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人社局局长朱祥明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陆良县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运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徐灿昆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陆良县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运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听取并审议了《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办法》(草案)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国生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制定该办法(草案)的说明。
会议作出了《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陆良县2016年度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表决通过了《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办法》。
会议进行了分组审议并举行了联组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海荣主持联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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