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9日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爱的提请:
决定免去:
何春孝 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委会委员职务
何建强 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委会委员职务
李 杰 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岳绍兴 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陶 纯 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明松 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松林 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高 坤 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 刚 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徐 舜 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兴华 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双祥 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邵 娟 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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