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9日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因个人原因,钱宝平请求辞去陆良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接受钱宝平辞去陆良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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