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9日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陆国生所作的《陆良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法院2017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目标,决定批准这个报告。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和改进审判执行工作,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有更多的获得感,为陆良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